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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力研究|对道路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该如何救济(附复核申请书范本)

作者:范海云、杨上 来源: 协力劳动与婚姻 日期:2023/3/29 15:24:56 人气:305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在认定是否存“本人主要责任”情形时,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

根据以上规定,在上下班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情形中,交通事故认定书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交通事故认定书不仅仅是确认事故发生的过程的书面证据,而且划分了当事人的责任比例,那么如果对道路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该如何救济?


作者 | 范海云律师、杨上律师



1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

是否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救济?

不可以。主流观点认为,事故在发生的那一刻已经存在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通过公权力机关调查取证后还原当时事故情形的书面证据,不存在对行为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处置,产生了影响。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亦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更多是通过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的举证质证再查明事故事实,法院依法裁决。

相关案例

【案号】

(2020)最高法行申3931号

【法院判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亦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本案中,林某不服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五大队(以下简称广州交警高速五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向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广州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首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其次,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广州市政府亦明显不是广州交警高速五大队作出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广州市政府对林某的复议申请未作出处理,不会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

综上,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人林某的再审申请。


2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申请复核

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需要注意的是,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复核只有一次机会。如仍然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各方的责任划分有误,也可以在案涉民事争议中提出。在民事案件审理中,法院会结合案情,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根据民事侵权行为归责原则,认定交通事故案件中各方当事人应承担的侵权责任。但是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是确认交通事故认定书相应的证明力的,除非有相反证据推翻,该举证相当困难。

因此,律师建议安装行车装载行车记录仪,在事故发生后保护事故现场,保留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配合交警调查事故,积极出示证据,如对认定结果不服,尽量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错误纠正于诉讼程序之前。


附复核申请书范本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住址,公民身份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队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年**月**日作出的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驾驶员**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的错误。

**********

二、《事故认定书》证据不足,不能正确反映事故的成因和案件的事实真相。

**********

三、《事故认定书》程序错误,严重影响案件处理的公平公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该案中既不存在国家秘密也不存在商业秘密更不存在个人隐私,但交警大队从未通知也未组织过证据公开。

四、《事故认定书》法律适用错误,严重影响过错认定和责任划分。

**********

综上所述,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法、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支持申请人的申请事项。

此致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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