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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力研究|试用期届满后,用人单位能否以考核不合格为由延长试用期

作者:范海云、杨上 来源: 日期:2022/12/6 17:50:29 人气:451

编者按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岗位要求等实际情况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届满后,用人单位能否以考核不合格为由延长试用期?

作者|范海云律师、杨上律师



试用期法定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了试用期的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法定期限

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

试用期≤1个月

1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

试用期≤2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3年

试用期≤6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

不能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

试用期不成立

同时,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案例介绍


劳动合同已明确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届满后,用人单位能否以考核不合格为由延长试用期?

试用期届满后,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为由延长试用期的,无论是否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都属于二次约定试用期的情形,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笔者搜集案例如下(以江苏、上海、广东、北京为例)


01

江苏

【案号】

(2022)苏02民终3161号

【案情介绍】

时某与某软件公司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于2020年4月30日届满。但是根据时某的试用期评估表以及时某与其上级和同事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可知,时某的试用期届满后,公司又为其办理了试用期延长手续。故法院认为某软件公司存在对同一劳动者多次约定试用期的情况,对于公司辩称时某在试用期届满时自动转正的说法不予采信。


02

上海

【案号】

(2022)沪01民终6792号

【案情介绍】

徐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4个月,于2021年3月31日届满。2021年5月7日,某公司人事提出转正延期,将试用期延长2个月至5月30日,但尚未超出法律规定的6个月期限。对此法院认为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即劳动者试用期届满后,用人单位不得继续试用劳动者。本案某公司在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届满后延迟转正的做法是延长试用期的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


03

广东

【案号】

(2021)粤01民终84号

【案情介绍】

孙某与某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于2019年5月19日届满。孙某的试用期届满后,某律所仍按试用期工资向孙某发放工资。法院认为,某律所的行为属于违法延长试用期。


04

北京

【案号】

(2020)京01民终5195号

【案情介绍】

王某与某教育公司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于2018年6月25日届满。在试用期届满后,某教育公司以王某销售业绩为零为由,要求延长3个月的试用期。虽然某教育公司辩称延长试用期的决定是与王某协商一致的结果,且延长后的试用期未超过法定6个月的期限。但是法院认为在试用期届满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延长试用期的行为属于二次约定试用期,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延长,该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




案件启示


由上述案例可知,同一用人单位对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在试用期届满后延长试用期的,即便延长后的试用期仍在法定期限范围内,也属于二次约定试用期,该行为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行为。

对此,关于试用期,律师建议如下:

01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根据自身劳动合同的期限,密切关注用人单位提出的试用期是否超过法定期限。在试用期届满后,若用人单位以试用期考核不通过为由,要求延长试用期的,劳动者可根据试用期考核评价表、延长试用期通知书、延迟转正通知书等证据,结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届满后支付的工资报酬,确定用人单位存在违法延长试用期的行为。对此,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延长试用期期间的赔偿金。

02

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足额约定法律允许的试用期。对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符合录用要求的,可协商予以提前转正,以此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对于表现略差的员工,也可以借助多次考核以督促其在剩余试用期内进行绩效改善。若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需予解除的,应在试用期届满前依照相应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以避免发生额外的用工风险。

03

最后,需要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试用期届满后,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已实际履行的期限,以转正工资为标准按月支付赔偿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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