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摘要】
在目前建筑市场属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不少建筑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接受垫资施工不利条款的施工合同。虽然法律已经不禁止建设工程带资、垫资,但是,不管是垫资比例多少,均会影响项目资金周转期限,一旦超出建筑企业或者项目承包人的承受范围,则不但易导致项目施工出现被迫停止等风险,而且会对建筑企业或者项目承包人其他正常运营项目造成资金挤压,风险是非常巨大的。
【典型案例】
2019年7月,许某挂靠某建筑企业与某房产公司签订一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约定由某建筑企业承建该房产公司的住宅工程项目,合同签约总价款为6200万元,某建筑企业全过程垫资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项目实际承包人许某无法承受垫资的资金压力,最终导致工程被迫停工。之后,材料商和劳务班组纷纷要求某建筑企业付款,而许某却躲起来不出面处理,前后引发了多达十几起的诉讼,均被法院判决要求某建筑企业支付相应款项。同时,某建筑企业不得不自行垫付资金委派其他人员进场施工收尾。
【应对方案】
带资、垫资的施工合同并不为法律所禁止,而建筑企业往往愿意带资、垫资承揽工程项目,主要原因在于此类工程项目的利润较高、下浮率较低。
对于此类项目,建筑企业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防范风险:
1、对建设单位进行背景调查,尤其是其资金实力、过往的履约能力等,切忌只凭情谊、经验等盲目签订施工合同;
2、对自身或者项目承包人的资金实力作出客观评估,同时结合垫资条款及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评估自身或者项目承包人是否有能力承揽项目;
3、在与材料商、分包商等签订合同时,应重视背靠背条款及付款条款,将自身的垫资风险转移给分包方、材料商等,以减少自身垫资压力,以最大限度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