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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力苏州为姑苏晚报关于“网约工,究竟是谁的员工?”栏目撰文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4/26 15:15:59 人气:1994

    2017123日,我所范海云律师接受姑苏晚报采访,为“互联网+带来劳动关系新困惑——网约工,究竟是谁的员工?”的文章提供法律意见。该文章一经发表,受到各方好评。

    范律师认为在2016728日,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条为“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接入平台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与接入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在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的关系上最终采取了开放的态度。这就意味着,网约车平台公司可以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与驾驶员签订其他协议,此时双方就有可能适用民法调整而不适用劳动法调整。

    通过网络服务平台提供专车代驾、家政保洁、厨师服务等,虽然这种业务模式可以盘活闲置资源,整合供求信息,但这种依托于“互联网+传统行业”的新型用工模式对构建劳动关系来说是一种挑战。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最关键的还是看双方签订的协议,究竟是劳动合同性质还是合作协议性质;当然还要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具体判断,如果其同时符合《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中的三要素: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 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那么就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否则不存在劳动关系。

    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范海云,执业以来长期专注于劳动法及婚姻家事法律实务,擅长企业的劳动人事、合同、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设计的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并为企业家提供财富传承管理。为多家社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被苏州电视******************家采访,连续两届参加中国婚姻家事论坛会议,与众多专家学者探讨婚姻法前沿问题。目前担任数十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代理了数百件劳动及其他相关诉讼案件,参与了大量商务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资信调查、法律培训等非诉服务。范海云律师同时也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并且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秉承着协力“专业、审慎、勤勉”的执业理念,范海云律师也将会继续为广大社会群体和各方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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