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6日,协力大讲堂之律师视角下的《民法典》系列直播课的第十二期——“合伙人时代,聊一聊《民法典》新增之“合伙合同”开播。本期主讲嘉宾为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玲、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江航标,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古锐担任主持。
本期嘉宾首先对合伙、合伙人、合伙企业、合伙合同在法律与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概念进行了介绍,并将民法典项下的合伙,即民事合伙,与合伙企业法项下的合伙,即商事合伙进行了详细比较,接着就民法典关于合伙合同的新规进行了详细解读,包括了合伙合同定义、合伙人出资、合伙财产、合伙事务的执行、执行合伙事务的报酬、合伙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合伙人的连带责任及追偿权、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合伙人的权利代位、合伙期限、合伙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终止、合伙剩余财产分配等方面。
在解读过程中,主持人也基于民法典新规以及嘉宾的解读而发散提出了各种问题,直播间也就这些问题做了大量探讨。对于民法典新规关于民事合伙的留白之处,两位嘉宾也分别做了理论和实操方面的介绍与推测,激起对合伙合同新规有所了解或感兴趣的朋友们的共鸣。
最后,嘉宾也总结了本次《民法典》合同编新增了合伙合同的巨大意义,合伙合同从无名合同变为有名合同,有利于从立法体系上突出民事合伙的合同属性以及其作为合伙类型的存在价值,引起人们对于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区别的关注,有利于规范和调整现实社会生活中日益增多的民事合伙关系;对不设立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间的民事行为提供了规范指引,基本消除了之前法律体系中关于民事合伙的模糊地带,非常值得肯定。
了解协力苏州律政新资讯
长按点击二维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