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乃莹律师的带领下,协力苏州知识产权团队代理苏州某科技公司(原告)赢得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一审胜利,诉请赔偿额获得一审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全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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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苏州某科技公司是一家主营业务为研发、制造、销售电动工具的苏州本土企业。2018年4月,苏州某科技公司申请的一件名为“无绳电钻”的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授权。
2019年,该公司在京东等网购平台上发现一款出自浙江金华的电钻产品与原告的专利非常相似,便立即找到协力苏州知识产权团队负责人王乃莹帮助维权。经初步评估,王律师认为涉嫌侵权产品落入原告专利保护范围,随即制定了详细的维权方案。在完成公证购买获得涉嫌侵权产品并与原告专利进行比对等前期工作后,王律师将网店经营主体及发票开具主体列为共同被告,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王律师还首次尝试使用“可信时间戳”对涉嫌侵权产品的销售网页进行证据固定。与传统的公证取证方式相比,时间戳取证大大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该等证据的效力也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法院判决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涉嫌侵权产品落入原告专利保护范围,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全额支持了原告主张的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案件启示
律师介绍
王乃莹
合伙人律师、专利代理师
王乃莹律师兼具律师与专利代理师资格,具有多年大型外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经验。熟悉企业运作及研发项目管理流程。擅长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及管理制度与流程建设;具有丰富的企业知识产权创造、风险控制及资产管理经验。同时专注于知识产权诉讼与非诉法律服务,专注于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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