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3日,第三届破产法珞珈论坛在武汉大学法学院隆重举行,协力苏州薛恒律师、柳金鳌律师受邀参加论坛,薛恒律师在论坛上作主题发言。
论坛开幕式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孟勤国教授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李群星副院长、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刘兆君主任分别致辞。主题发言阶段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温世扬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大法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李曙光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张善斌教授先后作主题发言。
专题讨论共分五个单元展开,来自学界、司法系统、律师界共十六名代表先后作主题发言。在破产重整制度研究专题讨论中,薛恒律师作了题为“论重整计划监督期管理人监督职权设置”的主题发言,薛恒律师以他参与办理的某房地产企业重整案件为例,指出我国现行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监督期管理人监督职权的规定过于笼统,他通过梳理现行法中管理人监督权限、监督义务的不足并结合美国DIP模式、法国并列制模式、英国PIP模式下监督职权的规定,建议我国在未来破产法修改中从监督对象、监督权限、监督义务、监督方式以及救济规则等几个层面对管理人监督职权进行细化和优化。在专家评议阶段,薛恒律师的发言受到来自学界、司法系统多名专家的肯定和赞赏。
本次破产法珞珈论坛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由武汉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承办,由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全国高校、科研单位、法院、律师事务所、企业等二百余位嘉宾共聚一堂,就破产法治建设相关议题展开讨论。
协力苏州自成立以来,通过十多年的发展,积累了较深厚的法律专业基础,已将破产业务作为律所的专业发展方向进行人员的储备和培养,已组建一支由两名合伙人、五名专职律师、四名律师助理组成的专业化破产业务团队。在办理破产业务方面,协力苏州已经担任十二件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对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等业务有着丰富的办理经验,并得到相关法院和主管单位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