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播出,引起各界观众广泛的讨论。而作家刘三田诉周梅森等《人民的名义》侵犯其著作权纠纷,让大众对这部作品的关注更加热烈。2019年6月5日下午,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的成员,就对这一著作权纠纷案件进行内部讨论分享。
该案件中,原告诉称被告未经允许、擅自对其在2010年发表的作品《暗箱》关键核心、精华内容进行肆意改编和嫁接演绎,创作完成《人民的名义》。原告作品与被告作品存在大量相似之处。法院经审理,对涉案作品从作品的整体结构、作品具体情节、人物关系和人物设置以及人名等其他细节进行比对后,认为原告作品《暗箱》与被告作品《人民的名义》及同名电视剧既不存在文字表达上的字面相似,也不存在作品具体表达上的非字面相似。
通过对该案件案情的梳理以及法院对作品的侵权比对思路的研究,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成员对该案件中涉及到的作品改编,作者享有的改编权以及其他相关问题进行广泛与深入的讨论。尤其对文字作品的侵权比对,小组成员提出相关认定难等问题、并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通过本次分享,小组成员进一步加深了对著作权法相关规定的理解并对法院关于此类案件的审判思路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