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法院驳回银行诉请
2018年2月8日,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马添一律师、陈钰炅实习律师代理的案件的当事人晓俊(化名)送来锦旗一副,向协力律所及承办案件的律师表示深切的感谢。
此案是最高院在2018年1月17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后,苏州法院依据新司法解释判决的第一起案件。由姑苏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刘金荣担任审判长主审。合议庭当庭驳回了银行要求前配偶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诉讼请求。
2017年年底,马添一律师接受了当事人晓俊的咨询,在考虑到其窘迫的现状,马律师毅然决定代理其案件,并免去所有律师费。
该案件原告系广发银行苏州分行,被告为蔡某(男)、晓俊。因蔡某在与晓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曾向广发银行申请8万元授信贷款。因蔡某贷款逾期未还,广发银行诉至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主张蔡某、晓俊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及其他相关赔偿。
马律师接案后,积极调取蔡某个人的工作信息、收入流水及挥霍贷款的相关证据,多次和银行信贷经理、承办法官沟通案情。
在1月22日额庭审上,当晓俊和父母听到合议庭驳回银行诉请的判决后,当即流出了感动的泪水。
协力律所马添一律师、陈钰炅实习律师积极援助涉案当事人赢得诉讼,正体现了协力人勤勉、审慎、卓越、奉献的精神。